来源:本站 作者: 发表日期:2010-6-23 0:00:00 点击量:
次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崇左市档案局关于开展
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的督查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档发[2009]17号)要求,为加强对基层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地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档案各项基础工作和年度归档工作,经研究,定于2010年10月下旬对各县(市、区)开展档案工作年度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情况;
2、各县(市、区)是否完成开展2009年(含2009年以前未整理归档的年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种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要求完成率达100%;
3、各县(市、区)档案局是否开展2010年本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要求制定有档案工作年检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年检情况进行通报,检查率达95%。
二、督查组织、督查办法
1、督查组织:从每个县(市、区)档案局抽两人分别组成7个检查组,由市档案局分管领导带队进行交叉检查(检查分组另行通知)。
2、督查办法:一是听取工作汇报;二是查看有关工作材料;三是按20%抽查县(市、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
三、检查时间
2010年10月下旬。各县(市、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开展档案工作年度检查情况综合汇报一式六份。
2、各县(市、区)提供开展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的通知、方案、检查单位名单、通报等考证材料。
崇左市档案局
201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