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作者:
吴文添 发表日期:2010-5-11 0:00: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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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至7日,崇左市档案局、民政局联合组成2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市7个县(市、区)民政档案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是2003年、2006年民政部、国家档案局相继联合颁布《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以来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婚姻登记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的管理情况。
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对婚姻登记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检查档案、检查组评议打分、公布评议结果等形式对婚姻登记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作出评价。重点检查档案基础设施、档案制度建设和婚姻、收养档案的保管、利用、移交等情况,深入档案库房逐一实地查看了婚姻登记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情况。对照《民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客观评估本市婚姻登记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工作。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县(市、区)都很重视民政档案的管理工作,都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员,建立了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了档案装具,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立卷归档及时、收集材料齐全,利用效果明显,充分体现了民政档案的价值。针对各地民政档案管理工作还不够平衡,档案整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对照《民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结合本次检查中查找出的问题,对不符合有关规定、不规范的要立即整改,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迎接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检查。